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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与上海海洋大学 2021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与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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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海洋中心)成立于1959年4月,位于辽宁省大连市,隶属生态环境部,是从事全国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作的国家级业务中心,中心现有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26人,近五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70余人。为深入探索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在拔尖人才培养和科技融合发展方面的新机制,海洋中心与上海海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海军大连舰艇学院等高校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在人才培养、学科发展、平台共建、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深入合作。其中,与上海海洋大学于2010年开展联合共建,联合培养海洋科学、生态学、环境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电子信息等学科方面的专业人才。

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是一所以海洋、水产、食品学科为特色,农、理、工、经、管、文、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 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设14个学院(部),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全日制在籍研究生3600余人,校内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450余人。2017年12月,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水产”学科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2019年USNews(世界四大排行榜之一)中国内地高校排名94名。

2021年上海海洋大学与海洋中心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为:

 

海洋中心招生导师有关情况详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hou.edu.cn/2021/0302/c16707a284595/page.htm)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网站(https://www.nmemc.org.cn/zjdw/)。

录取办法:招生工作具体安排请关注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shou.edu.cn/main.htm)相关公告。

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按上海海洋大学相关方案执行。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在上海海洋大学上学位课,从第二学年开始在海洋中心完成后续阶段的学习和学位论文工作。

收费与奖励:研究生的学费及住宿费按上海海洋大学收费标准执行,研究生的奖、助学金与评奖评优按上海海洋大学相关奖励制度执行,除此之外,在海洋中心培养阶段每月可按海洋中心相关文件享有硕士研究生津贴补助。

学位授予:完成培养方案规定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由上海海洋大学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意向调剂考生请直接在调剂系统中填写调剂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海洋生态环境环保事业的考生报考!

有意向调剂考生请直接在调剂系统中填写调剂到“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欢迎广大有志于从事海洋生态环境环保事业的考生报考!

附件: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简介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83226

联系邮箱:gphe@nmemc.org.cn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3月25日  

来源:https://www.nmemc.org.cn/tzgg/202103/t20210325_82615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