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技能,能运用必要的研究方法从事科学研究,具有一定的科学创造能力及较高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学术人才。毕业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术学位证书。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其中,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具有医学科学思维能力、扎实医学理论知识和临床技能的高层次临床医生。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在达到相应培养要求的条件下可获得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简称“四证合一”)。其他专业学位毕业时,获得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
二、招生指标
参照2024年招生计划制定2025年硕士拟招生计划(含统考、推荐免试、临床医学“5+3”一体化),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章程主要面向普通招考生源。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后续通知。
三、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说明
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可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三方面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2.学历条件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考时须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专业限制条件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本科毕业专业和学位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2或1051)、口腔医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03或1052)、护理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11或1054)、公共管理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04)、医学教育学专业(专业代码1001Z2)、应用心理学专业(专业代码040203)、图书情报专业(专业代码125500)考生须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证书。
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或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接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临床医学的考生报考。
此外:
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0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康复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眼科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8麻醉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临床检验诊断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放射影像学、105124超声医学、105125核医学还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接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口腔医学的考生报考。
(3)护理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为“105400”)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护理学、助产学考生报考。
(4)公共卫生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为“105300”)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学位授予门类为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同时接收统计学类(0712)、计算机类(0809)、环境科学与工程类(0825)、动物医学类(0904)、基础医学类(100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1004)、药学类(1007)、医学技术类(1010)的考生报考。此外,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社会医学教研室)也可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管理学的考生报考。
(5)药学专业学位(招生专业代码为“105500”)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或生物学、药学等理工类考生报考。
(6)电子信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854”)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工学、理学、医学、管理学的考生报考。
(7)图书情报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255”)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10)、数学类(0701)、生物科学类(0710)、统计学类(0712)、计算机类(0809)、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201)、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1205)的考生报考。
(8)医学技术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8”)接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的考生报考。
(9)应用心理专业学位(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454”)接收全日制本科毕业专业为医学类(10)、心理学类(0711)的考生报考。
(二)我校拟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仅限报考学术学位各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农村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生的报名录取资格。
(四)所有拟报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我校以上有关报考基本条件、学历条件及专业条件的限制,尤其是专业条件的限制。我校将在网上确认结束后对报考数据进行专业限制条件的资格审核,不符合专业限制条件者不予准考,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拟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开始后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1)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正式报名: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3)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考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应届生查询学籍,往届生查询学历),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我校报考资格审查使用。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研招网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具体申请办法及程序详见http://www.chsi.com.cn/xlrz。
4.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网报各项信息,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证件号码:必须与本人持有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完全一致,尤其是末位的“X”;
(2)最后学历: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考生选择“本科毕业”;
(3)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及毕业专业:填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毕业证书编号、毕业时间及专业名称。
(4)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考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5)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等,在2025年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本人负担。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填报虚假信息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2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1.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时间2024年12月21日2024年12月22日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业务课一
14:00-17:00外国语业务课二
3.考试大纲与命题
我校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综合能力。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我校自命题科目护理综合、药学综合、卫生综合、基础医学综合、生物综合、管理综合、信息管理综合、人文医学综合、细胞生物学、卫生经济学、情报学理论与基础、电子技术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为主客观混合试题,口腔综合为客观试题,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伦理学为主观试题。
(二)复试
1.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1)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指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自主确定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学术学位和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国家统一的复试、调剂成绩要求的基础上,自主确定我校学术学位和非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2024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志愿与夏令营志愿一致),考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标准,同等条件下优先进复试;通过复试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由学校另文规定和发布。
(三)调剂
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专业,将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符合条件的其他生源调剂。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另文发布。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五)录取
1.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结合考生本科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通知书的发放及报到
我校将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来校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制与学费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习基本年限三年(非全日制适当延长)。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2000元/学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
八、奖助学金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具体参见当年的文件要求)。
九、咨询与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31939465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A105房间)
邮编:110122
邮箱:gszb@cmu.edu.cn
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学校相关安排变化将另文说明,及时更新。
附件【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计划(规培类专业).pdf】
附件【附件2.中国医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总计划(非规培类专业).pdf】
来源:https://www.cmu.edu.cn/cmuyjs/info/1900/9500.htm
中国医科大学是一所学科门类齐全,设备先进,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国内一流医科大学;是我国高层次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和医学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
学校位于著名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省会、东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商贸、信息中心和闻名遐迩的旅游胜地——沈阳市。目前总占地面积为330万平方米(包括已征新校园建设用地134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为74.3万平方米,规划新校园建筑面积一期建设53.5万平方米。
中国医科大学历史悠久,1931年创建于江西瑞金,2006年已建校75周年。她是我党我军创建最早的院校之一,也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医科院校,其前身为中国工农红军军医学校;随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1940年在延安,经毛泽东同志提议,中共中央批准,被命名为中国医科大学。1946年7月,学校随军挺进东北。1948年11月,学校进驻东北解放后的沈阳,接管了原国立沈阳医学院(前身为1911年建立的日本系满州医科大学)和原私立辽宁医学院(前身为1892年建立的英国系盛京医科大学);由此成为我国唯一的一所医学教育理念中融合了苏俄、日和英美多种医学教育思想体系的医科大学,也成为在我国开展西医学院式教育最早的三所医科大学之一(苏格兰教会兴建的盛京施医院创立于1883年),综合实力得到了进一步壮大。在此基础上经过几代人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学校已经发展壮大成为今天的中国医科大学。
中国医科大学在创建和发展过程中,备受党中央的重视和关怀。建校伊始,毛泽东同志为学校确立了“政治坚定,技术优良”的办学方针。1941年7月,学校第十四期学员毕业,毛泽东同志为该期毕业生的题词“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成为我校师生及全国医务工作者的座右铭;朱德同志为该期毕业生题词“埋头苦干”。“政治坚定、技术优良、埋头苦干、救死扶伤”成为我校在民族自强历程中的神圣校训。建国伊始,1950年3月,毛泽东、周恩来又一次到学校视察,勉励全校师生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继续办好人民的医科大学,这是建国后毛泽东同志视察的唯一的一所医学院校。1991年,邓小平同志亲自为《中国医科大学校史》一书题写书名;同年,江泽民同志为学校建校60周年题词贺勉。
建校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共培养和造就了5万多名高级医学专门人才和一大批国内外著名的医学界专家学者、医学教育家、医学管理专家、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毕业生遍布全国、亚洲、欧美各国及地区;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国家卫生管理、医学教育界的著名领导干部,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担任副部级以上职务百余位,卫生部正、副部长9位,将军40多位,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12位。解放战争期间,学校在东北建立的4个分校,其后分别成为哈尔滨医科大学、延边医学院、承德医学院。建国以后,学校继续为我国多所兄弟学校的建设成建制的输送了大批各层次人才。1952年,国家院系调整,学校药学院独立建制为现沈阳药科大学。在光辉的75年历程中,中国医科大学为新中国卫生事业的建立、发展和壮大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和不可磨灭的丰功伟绩,成为培育新中国卫生事业及现代中国西医医疗和教育体系的神圣摇篮。
建国以来,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医科大学目前已成为具有一定办学特色和国际影响的国内一流医科大学;在医学全学科体系已形成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并重,兼有医学高职教育、继续教育、网络教育和博士后人员培养等多种医学教育层次和形式共存的全医学人才的培养教育体系。作为卫生部原部属的高等学校之一,中国医科大学1997年由国家教委批准为卫生部和辽宁省共建的”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学校。2000年3月经全国高等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学校由卫生部划转为省部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其后,学校继续保持了独特的办学体制和发展理念,现已成为我国卫生部原所属12所医科大学中仅存的一所全学科体系的独立单科的医科大学。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610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在职职工总数的80%,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教授、副教授级1074人,研究生导师924人(博士生导师256人,硕士生指导教师668人。教师中在中华医学会等全国性学术团体中担任主任委员者4人,担任副主任委员者11人,担任常委(常务理事)50余人,委员(理事)60余人。有2 人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法医学院、护理学院等27个院系部和130个教研室,52个研究所、独立研究室和中心实验室。学校拥有内科呼吸系病、皮肤病与性病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细胞生物学实验室、小儿先天畸形实验室、免疫皮肤病学实验室3个国家卫生部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药品研究基地,1个全国儿童抢救中心,3个国家培训中心;设有10个省重点学科,12个辽宁省研究和治疗中心;拥有3个(生物学、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博士后科研人员流动站。1997年1月,内科学(呼吸系病)、细胞生物学、儿科学、分子生物学、外科学(普通外科)、皮肤病与性病学、肿瘤学、医学影像学等8个重点学科通过了卫生部、辽宁省政府和沈阳市政府共同进行的建设“211工程”重点学科评审。“九五”以来,学校的科研工作取得跨越式发展,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国家“863”项目 、国家“973”子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重点项目。获得了一大批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学校直接附属4所综合性医院和2所专科性医院,为院系合一体制。附属第一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 进入国家“百佳医院”行列。床位1205张;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0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6个。医疗重点为内科、外科、肿瘤科,医疗特色为大脏器移植和多脏器联合移植、血管外科、介入治疗、恶性肿瘤的诊断与治疗、呼吸系病诊断和治疗、白内障和眼底病治疗、血浆置换。附属第二医院为国家三级甲等医院,进入国家“百佳医院”行列。床位1387张;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1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28个。医疗重点为小儿内外科、妇产科、传染科、影像科、外科,医疗特色为小儿内外科疾病的诊断、肝胆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消化道疾病的诊疗、大肠疾病以及超低位直肠癌等的切除治疗、放射介入性治疗、乙状结肠代阴道、围产医学、重症脊柱侧矫正术、重症肝炎诊治、脐血干细胞移植治疗恶性肿瘤和白血病等。附属第三医院为辽宁省“二十佳医院”之一。床位204张。附属第四医院前身系创建于1909年的日本红十字会奉天医院;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后更名为中国医科大学内科学院;1950年1月移交给沈阳铁路管理局,成为沈阳铁路局中心医院;2004年10月整体移交回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总占地面积11万平方米,现有开放病床1150张。附属口腔医院为全省最大的口腔专科医院,床位80张。医疗特色为口腔颌面外科整形、口腔颌面肿瘤、口腔正畸等。附属心理卫生医院为东北地区最大的心理医院,床位100张。
学校教学实验室条件在国内同类大学中处于一流水平。学校图书馆是卫生部全国医学文献资源共享网络东北地区中心馆、全国医药卫生科技查新咨询单位、中国医学信息网络东北区节点,馆藏书总量60余万册。学校主办国家级、省级杂志10种。实验动物部为辽宁省实验动物中心和辽宁地区实验动物质量检测中心,繁育各级教学、科研用实验动物23个品系。
中国医科大学及其各接收合并院校在新中国成立前既具有研究生教育体系。新中国成立伊始的20世纪40年代末,学校已经开始为新中国培养研究生。1978年学校首批恢复招收研究生。1981年11月,我国恢复学位制度,国务院批准中国医科大学为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经过20多年来的发展,我校现拥有4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55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具有一级学科的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临床医学(七年制)本硕连读班。各类在校学生共有20682人,其中博士生888人,硕士生1985人,在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650人。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94人。
学校先后与日本、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加拿大等国的46所大学、科研机构和团体建立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来访团组1001个,来访专家、学者3171人;有201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受聘为学校名誉职称;近年来开展了49项重要国际合作项目;40多个学科与国外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先后派出教师3508人次到国外研修、讲学和考察;培养外国留学生及港、澳、台学生428人。 我校于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可招生港、澳、台本科学生的高等学校;1999年又被批准为可招收港、澳、台研究生的高等学校。成为我国与日本、欧美等国进行国际医学教育、学术交流的重要窗口。
中国医科大学热烈欢迎愿献身于医学和生命科学事业的有志青年报考我校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