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学科(类别)及计划
招生学科(类别)见“山东工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2023年实际下达指标、各专业报考人数及上线情况做增减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125100)、公共管理MPA(1252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一)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区别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学生的档案不需调到我校。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为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专业学位。
(二)定向与非定向情况说明
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形式分成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三)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以及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信息。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校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所有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23年8月,以便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 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 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三)其它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复试
对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科(类别)复试细则届时将在山东工商学院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sdtbu.edu.cn/)公布,学校将不再通过其他方式通知。考生因未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录取
(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山东省考试院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全部为三年。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6000元/学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5000元/学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23000元/学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17000元/学年,其它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8000元/学年。
2.住宿费1200元/生•学年
收费标准若有调整,最终以上级部门和学校文件为准。
(二)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和学校奖助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奖助文件如有修改,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滨海中路191号
邮编:264005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35-6903384
联系人:张老师
部门邮箱:yjsc@sdtbu.edu.cn
其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下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来源:https://www.kaoyan.cn/news/221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