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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硕士(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简称MP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毕业后授予公共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专业学位证书。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大连理工大学招收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 1.培养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学校“双一流”建设培养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面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需求,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部门培养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公共服务和公共政策研究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正确的职业道德素养,注重思想价值引领,具备创新精神和国际视野,能够系统运用政治、经济、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和社会科学研究方法分析、处理复杂环境下的各种问题,胜任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部门的中高层管理工作。 2.培养能力 2005年,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同年成立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 2006年,被辽宁省人事厅授予首批“辽宁省公务员培训基地”。 2011年开始,在全国和辽宁省级公共管理硕士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中,先后有3篇(每两年评选一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学位论文、16篇被评为省级优秀学位论文。 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全国第三批MPA合格评估中等级为A。 2018年,全国首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评估结果A-,在全国34所重点高校中名列前茅。 2021年,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社区治理类基地首批10家单位之一。 2024年,1门核心课入选“首批MPA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全国仅19门),1门课程入选“全国公共管理优质案例课堂”。截止2024年,15篇案例入选中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库,其中1篇获全国主题典型案例(全国仅10篇)。 2024年,在第八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荣获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1项。 2025年,在第九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斩获调研报告一等奖1项、调研报告三等奖4项、案例优秀奖5项。 MPA教育中心挂靠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下辖行政管理所、公共政策所、教育政策与管理所、科学学与科技管理所、数字治理所。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现有行政管理、公共政策、数字公共治理、教育政策与管理等方向,设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 MPA教育中心现有专职教师63,教授30,副教授31,讲师2名。专职教师中全国优秀教师1人、宝钢优秀教师3人、省教学名师3人、国家高层次人才3人、全国MPA优秀教师2人。中心成立至今,共计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3575名。 在学校的大力支持下,中心依托国家级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平台、公共管理实践教学基地,面向学生提供全过程、高质量、强应用、重实效的教学服务。 3.主要研究方向: ★政府管理:该方向着重以公共组织的整合力与回应力为目的,以公共利益为核心,研究城市政府组织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和规律。 ★公共政策:该方向主要研究公共政策系统和运行过程的一般规律、公共政策分析的基本技术与方法、公共政策的制定、执行和评估等。 ★公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该方向重点研究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城镇和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和多元化社会保障制度等问题。 ★基层治理:该方向重点针对基层治理体系中社区、乡村等基层单位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探索有效的基层治理模式和路径,以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政府建设:该方向主要研究我国在公共管理各个领域的法治建设中的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范围涉及司法、执法、监察、仲裁调节等领域。 ★教育管理:该方向以教育管理领域中的重要现实问题为导向,围绕国家、区域、组织多层面的教育管理与政策领域的重要问题开展研究。 ★科技管理与科技成果产业化:该方向主要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的科技发展策略、科技预测与评估、研究发展与创新活动、技术移转、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重要问题开展研究。 ★应急管理:面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突发事件,重点研究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体制、应急运行机制和应急法制等问题。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26年入学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专项的规定,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报名方式与时间 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原则上我校2026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将经本人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附件1)扫描件发送至邮箱dlutmpa@dlut.edu.cn。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 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初试科目信息查询网址: https://yjszs.dlut.edu.cn/zsbm/zsml/sszsml/index/2026 导师信息查询网址:http://faculty.dlut.edu.cn/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2)。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 八、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的考生均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学制 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只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最短年限为2.5年,最长年限为4年。 十、学费 学费总额人民币9万元,分三次缴清:第一学年初缴纳3.6万元,第二学年初缴纳3.6万元,第三学年初缴纳1.8万。 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 十一、其他说明 1、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24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在2026年4月17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注: (1)《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gs.dlut.edu.cn/info/1174/11870.htm (2)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届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 3、我校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电话:0411-84708803 84707951 地点:大连理工大学MPA教育中心(大连理工大学东门厚德楼411室) 公众号:dlutmpa 信箱:dlutmpa@dl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大连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东门文科楼411室 邮政编码:116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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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mpa.dlut.edu.cn/info/1025/455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