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学校关于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现将我 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等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 负责组织领导本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二、招生指标
根据《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博士研究生指标分配办法(试行)》,结合 学校指标分配及学院各二级学科方向的实际情况,我院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 生指标分配如下:
|
学术型博士指标 |
全日制兽医博士指标 |
总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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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55 |
69 |
三、招录方式
我院 2025 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招录,具体 条件及考核方式详见《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兽医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可在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栏查询);全日制兽医博 士研究生招生采用普通招考方式招录,具体条件详见《甘肃农业大学 2025 年 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可在学校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公告栏查询)
四、资格审查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审查环节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进行。“申请 -考核”制、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审查材料同普通招考考生)的考生均须进
行报名资格审查,请考生按序整理材料,并提交材料目录。每位考生只能进行 一个专业的报名资格审查,即只能资格审查一个报名号。
请 “申请-考核”制考生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30 日、普通招考考生及硕 博连读研究生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5 月 9 日,将报名材料 PDF 彩色扫描件或 高清照片发送至学院指定的 QQ 或邮箱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后续还须向学院提 交纸质原始材料,由学院进行严格复审无误后存档。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报 到时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否则不予录取。
五、复试(考核)
(一)“申请-考核”制
我院 2025 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招生于 2025 年 5 月 9 日 进行,考核录取程序及要求按照《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兽医学学术型博士 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执行。
(二)普通招考
复试包含面试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1. 面试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能力测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其中,学术水平考查(50 分)和外语听力及口语 水平能力测试 (50 分)共计 10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 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每生原则上不少于 30 分钟。
1)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以及考生的
学科背景、科研业绩、专业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等。
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报告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 解和看法、拟进行的研究工作思路等。
2)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能力测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根据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统一安排进行考察评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 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小组在复试考查时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状况。如有必要,学院还将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 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 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闭卷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 课程,每门加试课程分值为 100 分。
3. 入学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计算复试成绩及入学总成绩排名,在复试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复试成绩及 入学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 2 位,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分折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三)复试时间
复试根据实际一般于初试后一周内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分组及复试地点 以学院通知为准。
(四)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须准时参加考核,未能按时参加考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 格,不再另行组织考核。
2.考生应尽量穿着干净整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参加考核。
3.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取 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六、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确定
1. 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按招生计划指标实行择优录取,并尊 重导师与考生双向选择。
2. “申请-考核”制招收的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其比例不能超过本年度 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 20%。
3. 2025年专业学位兽医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规定 如下:
( 1)最低控制分数线
|
招生类型 |
英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初试总成绩 |
复试总成绩 |
|
专业学位兽医博士 |
60 |
60 |
60 |
200 |
60 |
( 2)拟录取名单根据专业学位兽医博士招生计划确定,同时结合招生导 师指标情况,依据入学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 3)未被第一志愿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将进行调剂,调剂考生按入学总
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指标择优进行调剂录取。
4.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初试成绩不达标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历(学籍)审 核不通过者;复试过程弄虚作假、找人替考者;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者。
(二)录取类别
博士研究生招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 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 的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三)拟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完成后,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分别在学院和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考生可于复试后在学院网站查询拟录取名单,或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进行 查询。
(四)体检
我院体检要求原则上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 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 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交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半 年内有效)。根据相关要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 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五)录取通知书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拟定于 6 月底或 7 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它
1. 学院将于复试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
2. 复试通过的考生需办理调档手续。按照有关规定,档案不转入学校的 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录取,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到录取时档案仍未转到我 校,也未与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者,不能录取。
3. 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力度,对在博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 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在校生, 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 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 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本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及 时与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931-7632858
6. 复试工作监督电话,动物医学院:0931-7632510、0931-7631220;学校 研究生院:0931-7631774
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
2025 年 5 月 26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