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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也是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是一所集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为一体,举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和职前职后培训的综合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省教育厅 省委教育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高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调配工作的通知》(黔教人发〔2012〕72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定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6名。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我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应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名申请。报名人员于2016年5月3日9:00—2016年5月5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名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名者查询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报名人员妥善保管。

 

  截止2016年5月5日17: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又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相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该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及缴费的人数。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将对照《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

 

  3、网上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报名人员于2016年5月3日9:00—2016年5月6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

 

  4、报名确认及缴费。报名人员于2016年5月3日9:00—2016年5月7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确认,并按有关规定,缴纳报名费每人100元,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后的报名人员请于2016年5月16日9:00—2016年5月19日17:00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网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851-8850602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 0851—86831833、86810676。

 

  6、报名要求: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职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报名者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职位及要求一览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及要求一览表》选择符合自己的职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在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入总成绩。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未参加笔试科目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2、资格复审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该职位参加笔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③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中小学及幼儿教师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④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该照片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

 

  ⑤应聘职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⑥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其他要求”栏的要求提供。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分别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和职位适应性。

 

  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各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本职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拟聘用人员须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上岗。拒不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指导下进行,学院成立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联系电话: 0851-88506029;

 

  六、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后确定。

 

  本方案由省教育厅、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1: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rar

 

  附件2: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6年4月22日

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职位编号

类别

职位简介

招聘人数

招聘专业及方向

学历

其他要求

01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美术学(雕塑)、设计学(平面设计)、设计艺术学(平面设计)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02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设计学(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工业设计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03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动画、艺术设计(动画)、设计艺术学(动画)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04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制药工程、中药学、食品科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05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动物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06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烹饪与营养教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07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08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供应链管理、企业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09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物流管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截止2016年4月30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10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1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冶金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2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

车辆工程、电子工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13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

                                                     结构工程、市政工程、岩土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4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工程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5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截止2016年4月30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16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7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

体育教育、体育教育训练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截止2016年4月30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18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方向)、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19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0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道路与铁道工程、车辆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1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软件工程(大数据方向)、软件工程(云计算方向)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2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

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

交通运输、交通运输过程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3

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2

不限专业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截止2016年4月30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4

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

6

不限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截止2016年4月30日,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25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建筑物的建设、维修等工程造价的审核

1

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造价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6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财务相关工作

2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7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图书管理相关工作

1

图书馆学、档案学、情报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8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图书管理相关工作

1

图书馆学、档案学、情报学、汉语言文字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9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学生心理建康教育工作

1

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0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财务软件、教学管理软件等的应用和管理工作

2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1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财务软件、教学管理软件等的应用和管理工作

2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2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实训基地、实验室规范管理等工作

1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3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人事劳资工作

1

财务管理、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4

专业技术人员

从事学生资助工作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5

管理人员

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从事院办公室秘书工作

2

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中国语言文学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6

管理人员

从事党委宣传部宣传工作

2

新闻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

37

管理人员

从事党委组织部组织工作;从事党委办公室秘书工作

2

哲学、中国史、中国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行政管理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

38

管理人员

从事安全保卫工作

1

不限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9

管理人员

从事学院外事工作

1

英语语言文学、语文学(翻译及传译)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具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

40

管理人员

从事校企合作日常管理工作

1

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1

管理人员

指导学生社团开展文娱活动等工作

1

学科教学(音乐)、音乐学、舞蹈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