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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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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校内外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青岛大学研究生(含直博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及接收人数

1.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最终录取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为准,推免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

2.我校学术学位一级学科博士点(不含专业学位博士点)的专业可招收已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招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全日制博士招生人数的20%,具体招生计划及招生导师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3.招生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或“6”为专业学位的专业。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在本科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申请直博的考生,应具备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5.符合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申请材料

1.《青岛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2.《青岛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两份,推荐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本科期间在校学习成绩单。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

5.已经发表的论文、著作或在学期间取得的其他业绩原件及复印件。

6.申请直博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青岛大学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计划书》(附件3)。

四、申请和接收程序

(一)个人申请

学生获得推免生资格后,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注册个人基本信息并填报青岛大学。

(二)资格审核及复试

学校及相关学院审核考生的相关信息,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来校参加复试及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将根据思想品德考核结果、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和确认我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无异议并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确定我校推免生资格。

五、时间安排

1.各招生学院根据报名情况,择优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工作原则上在9月22日-10月15日完成,具体复试安排由学院自行确定。

2.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接受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完成推免拟录取程序。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六、推免生优惠政策

1.通过推荐免试方式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可在第二学期初申请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专业应与硕士研究生录取专业在同一一级学科内,学制为5年(即“1年硕士+4年博士”);硕博连读选拔仅限定在同一学位类型进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只能申请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硕博连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可接收硕博连读,其他专业学位不接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具体报名时间和条件以当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为准。

2.申请直博的考生,由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组织开展师生双选工作,直博生入学后适用博士研究生的管理规章制度,并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学制为5年。具体详见《青岛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附件4)。

3.资助政策。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除享受国家助学金外,第一学年还可享受学校一等学业奖学金,同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三助”岗位(助教、助研、助管)、临时困难补助等,具体标准以我校当年文件规定为准。

4.优先推荐校际联合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项目。

七、其他

1.申请考生应确保信息填写的真实性,对提交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已被确定为我校推免生,如在毕业前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或无法正常毕业,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生资格。

2.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3.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4.接收推免未尽事宜,以上级文件为准。相关工作进程及要求,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qdu.edu.cn/yzb/)。

5.联系方式。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532-85953655

来源:https://grad.qdu.edu.cn/info/1118/422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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