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河北工程大学
当前位置: 研招在线 > 研招简章 > 北京 >

哈尔滨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生研招简章

  哈尔滨理工大学是黑龙江省属规模最大的理工科大学,由原机械工业部所属的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电工学院和哈尔滨工业高等专科学校于1995年合并组建而成,1998年划转黑龙江省属,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三校均始建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历经60年的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哲、文、法、教育等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03年,被教育部授予“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1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

  学校共有4个办学区,其中在哈尔滨市有东、西、南3个办学区,在山东省荣成市有1个办学区。学校总占地面积211万多平方米,教学基础设施面积91万多平方米。图书馆藏书197万册,电子图书6000GB以上,中外文期刊15万册,文献数据库25种。现有教职工3037人,其中专任教师1601人,副高职以上人员822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全日制在校生常年稳定在32000人左右,留学生100余人。

  全校设有21个学院、1个教学部和4个教学实践中心,有54个本科专业,12个专科专业,有8个国家级第一类特色专业,19个省级重点专业,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9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工程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翻译硕士和MBA),18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等5个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高电压与绝缘技术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另有10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1个,有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6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4个省高校校企共建工程研究中心和1所甲级资质的设计研究院。2009年学校科技园被科技部、教育部联合批准为国家大学科技园,2010年学校“黑龙江省电介质工程重点实验室”被科技部批准为“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011年学校“黑龙江省高效切削及刀具技术工程实验室”被国家发改委批准为“高效切削及刀具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

  建校60多年来,学校为全国制造业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优秀人才,很多毕业生都已成为大中型企业和其它领域的技术骨干和领导骨干,被企业(行业)誉为“现代工程师的摇篮”。面向未来,哈尔滨理工大学将以“稳定办学规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和突出办学特色,夯实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基础”为基本发展思路,力争到2020年实现国内一流地方性理工大学的建设目标。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面向全国就业。报名条件、报名手续和考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两年以上)须有专科升本科十门以上主要课程成绩、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并不得跨专业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

  目前,我校共有全日制在校研究生3528人(其中博士研究生358人,硕士研究生3170人),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1200人左右。我校2013年共有49个学科、专业(其中有12个专业按一级招生,37个专业按二级学科招生)和24个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领域招收硕士生,各学科、专业均招收委托生和自筹经费生。我校招生总规模为1100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我校部分专业为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四年以上的优秀在职人员组织单独命题入学考试,有招生简章备索。

  我校18个工程领域(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光学工程、仪器仪表工程、材料工程、动力工程、电气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安全工程、车辆工程、工业工程、工业设计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具有招收工程硕士的权利;我校具有招收工商管理硕士的权利;我校具有开展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须有学士学位)申请硕士学位(不须入学考试)的权利;欢迎有关人员前来联系。

  研招在线网址:http://www1.hrbust.edu.cn/zuzhijigou/master/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52号新教学楼E区1320室

  联系电话:0451-86390155 传 真:0451-86390159

  联 系 人:刘老师

  哈尔滨理工大学

  2013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一、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

  学科  门类 招 生 专 业

  哲 学 科学技术  哲学

  经济学 应用经济学  法 学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教育学 高等教育学

  文 学 英语语言文学

  俄语语言文学

  日语语言文学

  理 学 ▲数学

  物理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工 学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机械电子工程

  ★▲机械设计及理论

  ★ 车辆工程

  光学工程

  ★▲仪器科学与技术

  ★▲材料物理与化学

  ★▲材料学

  ★▲材料加工工程

  热能工程

  ★▲电机与电器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高电压与绝缘技术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电介质工程

  电子科学与技术

  通信与信息系统

  信号与信息处理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系统工程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导航、制导与控制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化学工程与技术

  软件工程

  安全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 ★▲管理科学与工程

  会计学

  企业管理

  旅游管理

  ★ 技术经济与管理

  艺术学 设计学

  注:★ 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

  ▲为省级重点学科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招生领域

  工程硕士 机械工程

  光学工程

  仪器仪表工程

  材料工程

  动力工程

  电气工程

  电子与通信工程

  集成电路工程

  控制工程

  计算机技术

  软件工程

  化学工程

  安全工程

  车辆工程

  工业工程

  工业设计工程

  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

  翻译硕士 英语笔译

  英语口译

  日语笔译

  日语口译

  工商管理硕士 工商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 工程管理硕士

  2013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及相关说明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3年,各学科、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我校招生总规模为1100人左右。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本次未公布研究方向,如有需要请自行联系所报考院系,各学院联系方式见附件二)初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特别说明: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两年以上,不含专升本应届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1.须有专科升本科十门以上主要课程成绩;2.通过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3.并不得跨专业报考;4.复试时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中的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按规定数量和办法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直接参加相关招生单位的复试。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2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接收推免生单位应及时为推免生办理相关接收手续。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研究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我校现场确认地点:具体地点请于现场确认前到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公告栏目查询,网址:http://www1.hrbust.edu.cn/zuzhijigou/master/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一下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A.应届毕业生: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无法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3)网上报名编号;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B.往届毕业生: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二代身份证无法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学历证书原件

  3)网上报名编号;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初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5日下午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7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非应届考生复试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应届考生入学时审查毕业证、学位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笔试、公共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具体内容以当年复试文件规定为准。3.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4.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动态将即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只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如下。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哈尔滨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学府路52号新教学楼E区1320室

  邮政编码:150080

  联系电话:0451-86390155

  传 真:0451-86390159

  联 系 人:刘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