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2
  • 河北工程大学
当前位置: 研招在线 > 科研院所 > 高校招聘 >

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聘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根据西南大学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的整体思路,以及学科发展规划,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特诚聘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方向)、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农业机械化工程、土木工程(结构工程或岩土工程方向)国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二、应聘条件

  1.来校报道时,应获得博士学位;

  2.本科和研究生应为全日制,且一般应就读于“211工程”、“985工程”院校、中国科学院、全国重点专业院校、通过教育部认证学位的海外高校;优先考虑本科、硕、博均为同一专业,以及有海外留学经历的优秀人才。

  3.博士毕业生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3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有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有博士学位)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有海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留学或从事研究工作背景或科研成果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三、相关待遇及工作条件

  1.工作待遇:提供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购房补贴,符合西南大学人才引进特别评聘条件的可直接评聘教授、副教授。特别优秀人才协助安排配偶工作,解决子女入学入托等。具体待遇请见西南大学人事处网页,各类人才项目享受相关待遇规定。

  2.学院提供办公用房和研究实验室,办公设备和实验设备,特别优秀人才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科研助手。

  四、应聘方式及程序

  热诚欢迎国内外有意加盟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的优秀人才把您的个人简历发送至qrli1981@163.com 或liguanglin@swu.edu.cn,我们会及时与您联系。

  后续招聘程序将按照《西南大学招聘教学科研岗位人员考核办法》组织对拟聘人员的考核。

  联系人:李清荣 李光林

  电话:023-68251265,68250807

  Email: qrli1981@163.com,liguanglin@swu.edu.cn(投递简历时,请注明:研究生招聘在线+姓名+专业+学历)

  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附一、西南大学概况  

       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 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毗邻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 位于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重庆

  西南大学是著名的花园式学府,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占地9000余亩,各类在校学生近5万;现有教职工50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600余人,专职科研人员300余人。

  学校现有: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培育学科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培养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创新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农业部重点实验室7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3个;教育部创新团队3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39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9个;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1个。

  附二、工程技术学院概况

  西南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坐落于西南大学校本部,创立于1958年,2002年更名为工程技术学院,学院现有教职工101人,其中正、副教授49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6人。现有在读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近2200余人。

  学院拥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土木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2014年招生)。其中农业工程为重庆市重点学科;拥有农业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各1个,包括农业机械化工程、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4个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自设硕士点2个:机电系统工程、土木环境工程;还具有工程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学院有一个重庆市工程中心和一个市级实验示范教学中心。

  附三、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

  西南大学引进人才特别评聘办法

  为加快引进人才决策效率,有效推进人才引进工作,学校决定建立引进人才特别评聘机制,对拟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聘用、导师资格采用特别评聘程序,根据《西南大学师资队伍建设计划(2012-2020年)》(西校〔2012〕155号),制定本办法。

  一、职务评审

  未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如下拟引进人才,可申请特别评审正高级职务:

  (一)入选国家和省部级各类人才计划者。

  (二)取得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成果者。

  二、岗位聘用

  (一)引进的国内“985”“211”高校教授、副教授,经核实确认后,原则上可按原所在单位聘用岗位级别聘用。

  (二)经特别评审取得教授资格的拟引进人才,一般聘任到教授四级岗。

  三、导师资格

  经特别评审程序取得教授或副教授资格者,可申请增列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

  四、评聘程序

  (一)本人申请。拟引进人才填写《西南大学优秀人才引进特别评聘评审表》。

  (二)组织推荐。用人单位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初评、对拟引进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岗位、导师资格提出推荐建议,交由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审查,决定是否进行特别评聘。

  (三)校外评议。学校选取5名相关学科校外著名专家评议拟评聘人员材料,并根据评议结果提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建议。

  (四)会议评审。依据《西南大学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办法》(西校〔2012〕159号),受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委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及相关学部组长、副组长召开专业技术职务特别评审会议,对拟引进人才的专业技术职务进行评审;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及相关专业委员召开岗位聘用特别评聘会议,对拟引进人才的聘用岗位进行评审。

  (五)导师增列。凡申请增列为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者,其增列程序由研究生院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学校决定。校长办公会审定特别评聘结果。

  五、相关说明

  (一)学校每学期原则上召开2次特别评审会议。

  (二)经特别评审程序评审通过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从引进当年起4年内不占用所在单位的正高级职评指标。

  (三)特别评审程序原则上不进行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对于引进的优秀的博士或博士后,如成果特别突出,可提出申请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程序按照本办法进行。

  (四)在国内非“985”“211”高校受聘为高级职务岗位的引进人才,须通过特别评审程序对其高级职务和聘任岗位进行确认。

  (五)经特别评聘程序通过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结果在召开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会时予以通报;经特别评聘程序通过的岗位聘用结果在召开校教师岗位聘用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时予以通报。

  (六)引进人才聘任后的待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六、评审纪律

  各单位对拟引进人才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评聘通过的资格,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该单位当年其他拟引进人才特别评聘的申请。

  七、其他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