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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音乐学院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和我院实际情况,具体接收办法如下:

 

一、接收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得生源学校的普通推荐免试名额。

3. 本年度推免生接收暂仅限本院推免生。

 

4. 推免生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报名办法

1.信息注册:约10月上旬。以教育部网上公布时间为准。具体日期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查询并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约10月上旬。以教育部网上公布时间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申请人应保证全部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因信息有误而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三、接收办法

1.我院拟于10月中旬进行推免生复试。申请人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后,根据院系的通知参加复试。复试的形式、时间、地点请以院系通知为准。

2.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3.考试结束后,我院根据结果和招生计划初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需要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只有接受待录取后才能正式纳入我院拟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申请人请填写《上海音乐学院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至上海音乐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研究生招生”-“表格下载”栏内下载),并于2022年10月底前交至研招办(南317)。新生住宿拟于次年6月在本科院系进行登记,详细要求由所在本科院系辅导员老师告知。

5.申请人一旦被拟录取为我院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