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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条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招生专业及学制

1.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理工类和法学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学学制为3年;全日制学术型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专业和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社会工作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学制为3—5年。

四、学费及奖助办法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人/年(其中俄语语言文学专业中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理工大学联合培养的翻译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和外国文学第2、3学期去俄方学习一年,由于获中俄两校双学位,还需同时向俄方学校缴纳两年学费,学费为俄方学校标准学费的50%,即110,000卢布/人/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为6000元/人/年(其中会计专业型硕士收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收费标准10000元/人/年(其中会计专业型硕士收费标准为15000元/人/年)。

其他奖助办法及优惠政策详见《沈阳化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学历审核要求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七、初试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成绩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我校在复试前对所有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工程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不需进行同等学力加试。

九、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被我校拟录取后需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十一、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凡要求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二、其它

1.2023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以教育部下发的文件为准。

2.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9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9386567    联系人:张老师 

招生网址:

(1)沈阳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szs.syuct.edu.cn/

(2)考生也可登录沈阳化工大学网站:

http://www.syuct.edu.cn 后点击“招生就业”中的“研究生招生”专栏。

邮箱:yzbsyict@126.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邮编:110142)

乘车方式:

地铁(推荐):乘1号线,开往十三号街方向,十三号街站下车,B出口转乘172路公共汽车沈阳化工大学站下车即是。

公共汽车:沈阳站乘206路公交车,沈阳化工大学东门站下车即是。

 

  沈阳化工大学位于国家级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所以工为主,以化工为特色,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法学、教育学、医学等学科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始建于1952年,1958年升格为本科命名为沈阳化工学院,1960年更名为辽宁科学技术大学,1962年改回沈阳化工学院隶属化学工业部,1998年办学体制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辽宁管理为主,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沈阳化工大学。

  学校为国家首批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八五”初期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辽宁省政府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共建单位,国家级特色专业和工程教育建设单位,全国“挑战杯”高校优秀组织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是辽宁省石油化工技术紧缺本科人才培养基地,辽宁省工程教育中心,辽宁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服务行动计划依托高校,辽宁省科技创新与新技术转移推广基地,辽宁省政府省校产学研合作先进单位,辽宁省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

  学校占地近1500亩,建筑面积达40余万平方米,校园融学术、园林、艺术于一体,被赞誉为全省最美的校园之一;设有16个院系部。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达14000余人,另有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3000余人,成人教育与继续教育学生5000余人,留学生近百人。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专任教师近800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

  学校现有50个本科专业,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5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7个工程硕士领域,多个专业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拥有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新技术转移推广中心等20余个,建有化工研究设计院、教学实践中心和基地等校内外教学与科研机构百余个。

  学校积极致力于自主创新,坚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开展科学研究,化工过程强化技术领域研究国际领先,化工工艺、高分子材料、精细化工、化工过程控制、化学等领域研究国际先进,环境与资源利用、企业管理等领域研究优势突出,取得了一大批在国际和国内有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为我国化学工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与智力支撑。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现已与国外30多所高校和科研单位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

  学校发展建设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上世纪80年代,胡锦涛、李克强、贺国强等领导同志先后亲临我校视察指导工作,极大地激励了广大师生员工的进取精神和工作热情。长期以来,学校秉承“强学力行、喻理求真”校训精神,弘扬“艰苦创业、自强不息、团结奋进、追求卓越”的办学传统,坚持科学发展与特色办学,各项建设不断跃上新台阶。当前,学校正朝着建设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国内知名、省内一流的高水平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