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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文件精神,201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单证)招生计划纳入国家硕士生招生计划统筹管理,我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25人、非全日制研究生40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共计570人,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学科、专业(领域)拟招生计划详见《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报考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基础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护理专业学位的除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基础医学院基础医学学术学位和护理学院护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为医学学科毕业生。

2.报考第一临床医学院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或医学影像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医学影像学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

3.报考医学检验学院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的考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含专升本);报考医学检验学院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医学检验(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

 

(四)其他学科专业(领域)报考条件与要求详见《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三)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四)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五)其他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045113学科教学(美术)”、“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130400美术学”和“135101音乐”专业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报考点”一项必须选择“吉林市招生办公室”。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要注意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083400风景园林学”第四单元考试科目“555园林建筑环境设计”在12月26日进行(上午8:30-12:30);“045113学科教学(美术)”、“135107美术”、“135108艺术设计”、“130400美术学”和“135101音乐”第四单元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上午8:30开始)。

(二)初试科目详见《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为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医学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精神,我校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四)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

1.复试时间在2017年3月下旬。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学校相关要求接受调剂考生。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要求及具体工作安排将在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公布。

3.复试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复试通知。

 

(二)录取

1.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

2.我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前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5.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6.录取新生应于2017年秋季入学报到,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基本修业年限、学习形式及学习地点

(一)基本修养年限和学习形式

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学术学位为三年、专业学位(艺术、临床医学类别)为三年、专业学位(其他类别)为二年、专业学位(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为四年。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专业学位为三年。各学科、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和学习形式详见《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地点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文学院、东亚中心、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生物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在南校区(地址:吉林市高新区吉林大街15号)。

2.信息技术与传媒学院、外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汽车与建筑工程学院、林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医学检验学院、护理学院、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在东校区(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3.体育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各学科专业(领域)在北校区(地址:吉林市龙潭区新山街1号)。

 

七、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17级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类别)为15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其他类别)为10000元/学年。

 

(二)奖助体系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特殊奖学金、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参照《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北华校字〔2014〕170号)文件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待遇。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20000元/生/年;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60%,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研究生特殊奖学金用于奖励成绩优异、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研究生,标准为10000元/生;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分为学校和院级,由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人为我校资助设立。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年;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按相关规定发放津贴补助。

 

八、其他说明

(一)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出现违规现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请考生及时登录北华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阅相关信息。

 

九、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北华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2013

对外咨询接待时间地点:周一至周五全天(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在北华大学东校区机关办公楼五楼504室。

咨询电话(传真):0432-64608056、64608058

联系人:关老师15584088680

 

点击下载:北华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pdf 

          北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pdf 

 

信息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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