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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首府、全国优秀旅游城市——都匀市。学校东偎莲花山,南面剑江河,西临川黔出海黄金通道——贵新高等级公路、厦蓉高速公路和黔桂铁路、贵广快速铁路,北望“斗篷山”国家级自然风景保护区。学校地势平坦,依山傍水,环境优雅,宁静美丽,是一所集实用性、多功能性、民族性与现代化特色于一体的大学校园,校园总占地90.13万㎡。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良好”等次;2011年获批成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特需项目培养试点单位;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集中培训项目院校;2013年获建省级院士工作站;2014年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并成为教育部20所转型发展案例院校之一; 2016年,入选全国100所“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规划项目”支持学校;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对我校进行了审核评估。

学校以师范性、民族性、地方性、应用型为办学特色,四大特色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开办有研究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专科等分层次、分类型教育。学校现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等17个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有54个本科专业。学校师资队伍实力强,享受国务院、省、州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6人,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7人。学校有国家、贵州省各类教学、科研、工程中心平台45个及一批国家级、省级研究基地。

学校与美国哈佛大学、安娜门德斯大学、亚利桑那大学和英国伦敦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关系。同时还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北京师大、广州大学、华东师大、上海外国语大学、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等开展了技术援助、人才支持、科研帮扶项目等合作,并建立了院士工作站。近年来,学校培养了来自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200余名外国留学生,提升了知名度和影响力。另外,学校每年选派部分学生到广州大学、台湾台东大学、大叶大学、美国安娜门德斯大学等高校交流学习,拓展了学生视野。

我校从2012年开始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现有学科教学(语文)、学前教育、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化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生物)、现代教育技术8个招生领域(方向)。现有校内导师35人,校外导师39人,兼任广州大学、吉首大学等高校硕士导师35人。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学制为2年,实施“1+0.5+0.5”的培养模式和双导师制。已经招收了200余名研究生,培养人才质量高,研究生就业率100%。

一、招生宗旨 

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适应民族地区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教学能力强、实践创新能力强,能扎根民族地区基础教育的一线教师。 

二、招生专业及初试科目

类别码及名称 

专业领域代码及名称 

培养单位 

考试科目

0451

教育硕士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文学与传媒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902语文课程与教学论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数学与统计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4数学教育概论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化学化工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5化学教学论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生物科学与农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6生物教学论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外国语

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

333教育综合、807英语教学论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体育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2学校体育学

045118

学前教育

教育科学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803学前教育学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

 333教育综合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注:2018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报批指标为准(2017年我校招生数为55人)。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本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学历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往届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原则上本人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的专业相符。

(三)注意事项

1.在职人员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2.我校一般不招收高校在职教师。 

3.“双少生”是指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少数民族考生,且户籍属工作地域,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代码12),录取时才能享受“双少生”待遇,其他事宜可咨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科。 

四、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在规定时间(以国家公布的时间为准)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浏览包括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教育部公布初试成绩及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地区就业单位。 

2.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的指定地点,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包括缴费、照相等),逾期不再补办。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报名信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准考证:打印时间待定,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需用A4纸打印)。《准考证》在考试结束前不得涂改。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待定。考生凭自行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拟安排在2018年3月至4月进行,对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校通过发函、电话、手机短信等通知,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事宜:复试时需提交学历验证报告。

六、录取 

1.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根据我校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待批,同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2.我校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结合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加试成绩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根据有关规定: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体检 

体检在复试前进行,由学校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学制2年。 

九、学费及奖励 

(一)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贵州省规定的标准执行(以物价局审定为准)。 

(二)奖励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入学的考生,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0.00元人民币,排名在前10%—20% (含20%)奖励5000.00元人民币,排名在前20%—30%(含30%)奖励3000.00元人民币,排名在前30%—50%(50%)奖励2000.00元人民币,不重复奖励。

2.对全日制研究生实行每年6000.00元助学金奖励。 

3.对优秀研究生颁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十、其他说明及咨询、联系方式 

(一)我校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请及时关注。 

(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复试书面通知。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下发当年研究生正式录取文件后寄发正式录取通知。 

(三)招生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黔南民族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贵州省都匀市龙山大道 邮政编码:558000 

网址:http://ygb.sgmtu.deu.cn/

咨询电话:(0854)8737536 传真:(0854)8737536 

电子邮箱:307810157@qq.com   QQ:307810157

注:有关研究生招生政策,考生可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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