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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大学简介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实行湖北省、武汉市共建,以武汉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学校现有主校区、汉口校区、武昌校区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5万余平方米。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这里湖山环抱,水天一色,风景秀丽,幽雅宜人,是理想的学习园地。

  学校拥有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卫生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尔夫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21个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63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有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2个省级重点(培育)一级学科,7个市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10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教学团队。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7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96人。有双聘院士1人,“楚天学者”12人,二级教授14人,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专项津贴及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6人。有1人入选教育部(微博)“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入选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优秀青年骨干人才,16人入选武汉市“213人才工程”和“十百千人才工程”。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17500余人。

  学校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亿多元。现有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重点基地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图书馆藏书195万余册,电子图书52万册,中外文期刊2100余种,中外文数据库41个。

  学校设有武汉研究院、交叉学科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等51个科研机构,承担大量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不少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获国家、省部级奖励。《江汉大学学报》荣获全国人文社科学报三十佳学报称号。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英、法、德、日、荷、奥、加、韩等国的高校和教育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立足武汉,服务社会,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创造型人才,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全校师生正以昂扬的姿态,朝着建设与武汉经济社会发展地位和水平相适应、在国内有影响有特色的高水平地方综合性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二、研究生报名须知

  (一)研究生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年龄一般不得超过 40 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研究生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 2014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3年10月。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公网)或 http://yz.chsi.cn (教育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1)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6 个社会报考点报名;

  (2)省内考生可就近到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樊市教育考试院、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和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7 个省内报考点报名;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三)研究生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初试时间为 2014年 1 月。

  2. 复试:

  复试时间为2014年 4 月,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校网上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四)研究生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测试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 完善的奖助体系。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生。学校还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校长奖学金10000元/生,另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3000元/生。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学校为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学业助学金4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此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助教(教学助理)、助研(研究助理)和助管(管理助理)等“三助”岗位,岗位津贴为3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贫困生和学有余力者每人每月可兼任两项岗位。

  凡受到共青团中央“春蕾计划”资助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另加100元特困补助,受资助的学生还可获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家路费补助。

  2. 舒适的住宿条件。学校拥有全湖北省高校较好的研究生住宿条件。每间宿舍都具备独立卫生间,并安装有电热水器和空调,同时还配备了公用微波炉、洗衣机等家用电器。

  3. 研究生教育创新资助。学校建有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并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进入创新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资助金额为1万元左右;“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申请国家发明专利等;“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进入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科研。

  (六)研究生培养特色

  学校拥有近30年的研究生培养历史,以“应用性、创造性、国际性”为人才培养目标,以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创新人才为特色。

  学校多年来一直十分注重研究生“应用性和创造性”能力培养,将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在企业,在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与企业建立起紧密的合作关系,研究生导师中有不少来自于企业生产一线,研究生所从事的研究也与生产实际密切相关。学校拥有包括交叉学科研究院首席专家、“楚天学者”、“黄鹤英才”、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在内的一支长期从事教学科研与生产实践的“双师型”导师队伍;拥有产学研一体化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与企业共建的研究生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与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东风汽车公司等地方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共建“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豆类(蔬菜)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柔性显示材料与技术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武汉城市圈制造业发展研究中心”、“武汉语言文化研究中心”。学校还与中国科学院化学研究所分子反应动力学实验室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国内重点科研院所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采用校所双方各选导师组成“导师组”、合作培养、双重管理、资源(成果)共享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学校已形成“注重创新思维训练,重视综合素质、创业能力和应用研究能力培养”的研究生培养特色。

  (七)其他事项

  1. 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 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7)84225801

  电子邮箱:jw5804@jhun.edu.cn

  3. 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4.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可登录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http://gs.jhun.edu.cn ),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所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单位代码: 11072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路 邮政编码: 430056

  联系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96709 传真电话:(027)84225310

  网 址: http://gs.jhun.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