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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北京大学刑法学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2019北京大学刑法学考研+复试经验分享

 复试成绩公布后,终于可以安心地抱着德国刑法学总论慢慢啃了。今天受新祥旭之邀写一篇经验分享,其实我对经验分享本来是没有计划的,就想到哪写到哪吧。

初试

专业课一。刑法初试考得非常简单,罪刑法定、共犯、缓刑、案例(分拣员打开包裹窃取内容物)。不管哪本教科书都能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我还是推荐张明楷老师的《刑法学》。很多人觉得这本书的风格独步学林,内容多、难度大,观点偏激不易接受——但是这些特点恰好使它成为一本完美的入门教材,一个初学者可以从中迅速窥见刑法理论的争议问题以及众多可能的解决途径和各自的优劣。至于最后到底采何种观点,这属于个人自由,能说服自己的就是可取的。另外的一个推荐原因则是如果等到复试再看,就很有可能看不完了。

专业课二。今年综合的六门分值是宪15行15民40刑40刑诉20民诉20,难度上民法遥遥领先,其他几门中规中矩。我主要推荐一下需要看的书。

A宪法需要张千帆老师的《宪法学导论》,这也是一本能让人彻底踏入宪法领域的初学者教材,它完全改变了我对宪法的观感。虽然今年宪法考得十分简单,分值也很低,但能接触到真正的宪法学还是很值得的。B行政法略

C民法北大的民法很棘手,或者换句话说很有魅力。

法条分析并不需要特别的技巧,需要的是大量的知识积累,面对法条无话可说只是因为我学得还不够多。要看的书包括朱庆育老师的《民法总论》、韩世远老师的《合同法学》、刘家安老师的《物权法论》、程啸老师的《侵权责任法》,还包括一些论文……其实我别的都看了,就民法总论没有看,然后考了总则的条文orz

案例分析则需要注意使用请求权基础检索的方法来解题,有关这一方法请看王泽鉴老师的《民法思维》,对照书中的台湾民法请求权基础体系自行整理出我国大陆地区的请求权基础体系即可。

D刑法因为报考的是刑法专业,综合的刑法题目是占用我时间最少的。一道简答题,一道案例分析题。简答通常是总论有关内容,偶尔也出分则罪名辨析。案例不像民法那样强行要求用阶层犯罪体系来解,四要件也能用的;今年我的答案是【强♤奸】【行/受贿】皆不构成,但【徇私枉法】(正犯+教唆犯)可以考虑。

E民事诉讼法略

F刑事诉讼法虽说也有不少的新鲜理论,但完全比不上宪民刑的深度,也只需要背就可以了……

复试

A推荐书目

张明楷老师的《刑法的私塾》,这本书是案例合辑,可以积累不少经验。使用效果和《刑法学》类似,不必照搬其观点,最重要的是逻辑自洽。

车浩老师的论文,可以全部看看。他对张明楷老师的观点有花式批判方法,而且极具说服力,让两位老师的论战成为自己进步的契机是很有效率的。

B面试模式

今年临时改成群面了…………要不是事先预演过可能已经崩了。老师也是第一次用群面的方式吧,所以流程显得有些混乱,据我回忆是这样的:1357名第一组,246名第二组,两组回答完全相同的题目(以便公正地评判分数);环节1轮流作答,环节2小组内互相攻击,环节3老师向全员追问,环节4各自总结回答情况顺便自我介绍。

C题目

第一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种类,第二题是案例(受邀的客人在他人户内偷走欠条并销毁,后来拒不承认有过借款事实)。

关于简答我们这组的争论点是【贪污】的第二款“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拟制还是注规。期间有同学提出实质解释论,认为这一规定可以扩张到一切身份要求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罪名中。而几位老师最后认为这款既非国家工作人员的拟制规定也非注意规定,只是【贪污】的特殊身份的一种。挺有道理的,但我当时没有想到这些。(更没想到的是这道题也能争论起来……)

关于案例我的看法是可以考虑对象为债权的【盗窃】,既遂时间点为将欠条放进自己衣服口袋里之时。关于财产性利益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这一点各位同学都赞同,所以只好争论别的问题。比如:占有是法益吗?【故意毁坏财物】与【盗窃】在责任心理上的区别是?要如何转移财产性利益的占有?总之,由于财产性利益成为对象时,原有的财产犯罪构成要件基本失效,所以不解决这个问题便不可能得出进一步的有价值的结论,我们短暂的讨论也就止步于此而已。

大概是因为我们这组吵得很厉害,所以最后四个人面试分数都挺高的并且都被录了……第二组就只剩下一个名额。

其他

A政治英语?这两门没什么建议

B要不要兼顾司考?不要,除非运气特别好

C会不会有出身歧视?不会,当然以我为例子没什么说服力但事实就是绝对没有歧视

D有没有笔记?这个真的一点也不重要,他人做得再漂亮的笔记也比不上自己翻旧的一本教材

E可以留联系方式吗?不了,我不会教别人如何学习,只是分享一些经历过的事件而已。如果有刑法理论上的问题,欢迎回帖讨论

F考了第几名?一战二战?本科哪里?反正不是第一……

G清华北大人大哪个法学好?前面两个>>>…>>>后面那个。